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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3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-09-22  来源:   点击量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: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,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,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批准“本科教学工程”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2〕6号)以及《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》(教高司函〔2007〕175号)精神,经研究,现公布2013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。

 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传授交流先进教学理念、经验、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,由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者、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、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主讲教师。培训对象为高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,重点是中青年教师。

  培训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,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。集中培训的地点设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(以下简称“网培中心”)、各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或相关高校,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网站(http://www.enetedu.com)查询。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提前注册报名,选择当地分中心参训。列入我部“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”的受援高校,可直接在本校开设分会场组织本校教师免费参训。

  在线培训时间和地点不限,教师自主学习,点播视频并参加在线辅导和交流活动。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网站“教师发展在线”查询。参训教师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,或通过学校已建设的教师在线学习中心集体选课报名。

  网络直播讲座和沙龙是面向更大范围高校教师的公益活动,由学校自设分会场统一组织教师参加,已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可登录网培中心网站直接收看。

  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网培中心另行通知,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的具体课程见附件1和附件2,网络直播讲座和沙龙见附件3。

  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,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我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“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”。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,记入相关档案,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。

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培训工作,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不断提高高校教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。

  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将此文转发至所在地高校。

附件:教高师函【2013】87号-新教师培训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
2013年8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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