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新教师23名(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)。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、岗位及人数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;
3、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4、热爱教育工作,能履行好岗位职责,专业知识扎实;
5、招聘对象原则上是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,毕业时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;
(二)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
1、招聘名额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各4名,物理、地理、政治、体育各2名,生物、历史、美术各1名。
2、招聘岗位条件
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;
②大学期间获得过二等以上奖学金;
③英语过四级、计算机达国家二级、普通话达二乙(语文教师岗位达二甲);
④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、学生干部优先。
二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
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止。(学校于2011年11月17日-19日到川渝两地师范大学初选)。
(二)报名地点及办法
1、报名办法:
学校到高校初选,初选合格人员,填写《隆昌县公开招聘2012年高中新教师报名表》,同时交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,由学校统一报隆昌县教育局审核。
2、领取准考证时间、地点:11月26日到隆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。
3、领取准考证时交笔试考试费100元/人,信源费20元/人。进入面试者,须交面试费80元/人。
三、考试
(一)考试内容
考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,考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,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、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(保留两位小数)。
专业知识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局组织实施,不指定参考用书,文化课教师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参照报考岗位高考学科标准;艺体学科、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。
面试在县监察局、县人社局、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,由县中小学教研室、学校组织实施,文化课教师面试主要采取借班上课和综合面试的形式,艺体类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、规定内容和综合面试(分别占总成绩的40%和20%)。
(二)考试时间
笔试时间: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7日上午9:00---11:30,笔试地点:隆昌县第一中学。
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,按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出现最后一名成绩相等的,一并进入面试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:2011年11月27日下午公告面试时间、地点。进入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、身份证于2011年11月28日参加学校的面试。逾期未参加面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考核和体检
对照招聘岗位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等额确定各岗位考核和体检对象,总成绩相同时,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;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局组织,按照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。因体检、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,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县教育局根据总成绩、体检结果和学校上报的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。
五、聘用
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新教师,由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,由隆昌县教育局审核后,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手续。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管理,不再实行身份聘用管理。招聘的新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者,办理正式聘用手续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六、纪律与监督
1、招聘工作按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隆昌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。
2、对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,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。
3、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两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各类公招考试。
2011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