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组委会文件
组办发[2013] 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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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
第二届漓江动漫大赛的通知
全国各大中专院校、动漫企业、动漫爱好者:
桂林国家高新区作为中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,地处国际旅游名城、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城的桂林,拥有优美的自然风光、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、良好的产业基础、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,这里是创造和发展动画产业的理想之地。2011年,桂林国家高新区创意产业园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批准成为广西“动漫试验园区”。2012年,创意产业园又被自治区文化厅授予“创意产业示范园区”称号。当前正重点发展数字动漫、创意制作、网络游戏等文化产业,走培育与引进相结合的道路。
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、桂林市人民政府主办,桂林国家高新区工委、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承办的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,自2009年以来已经连续成功举办四届,2011年,该节庆与法国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,成为中国第一个与法国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结对子的文化节庆。该节庆被人民网授予“中国最具创新发展潜力节庆”称号,被全国会展行业年会授予“2012中国十佳节庆活动”荣誉称号。
今年,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组委会举办第二届漓江动漫大赛,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,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水平、创建文明城市、提升市民文明素质,以“心中美丽桂林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动漫公益广告大赛,以传递社会正能量。获奖作品将有机会直接选送法国“昂西动画电影节”参赛。
一、主办单位
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组委会
二、参赛对象
全国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动漫爱好者
三、参赛作品类型
(一)动画短片(材质形式不限)
(二)漫画(及插画)作品
四、参赛细则
1、以“心中美丽桂林”为主题的动漫作品。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,凡涉嫌代笔或抄袭他人作品者将取消参赛资格,如有任何抄袭、盗版等引发的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2、参赛作品要求:动画短片:平面动画、立体动画、电脑动画等。MPG等视频格式,尺寸不小于720×576像素,时长30秒—2分钟。 漫画(及插画)作品:单幅漫画、多幅漫画(包括四格漫画)、连环漫画、单幅插画、系列插画及绘本。纸张材质大小不限,电子投稿格式为JPG图片格式,JPG图片精度不低于150dpi,尺寸不限。
3、参赛作品文件名为:姓名+作品类型+作品名,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能超过2件。
4、每位参赛作者需登录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官方网站下载《报名表》,填写后与作品同时提交。在校大学生提供的《报名表》须所就读高校院系盖章。
5、投稿方式:通过电子邮件,将作品及《报名表》扫描件发送到组委会电子邮箱:gkqglbic.com ;同时,邮寄作品(电子作品需提交光盘)及《报名表》签名(盖章)原件。敬请注意在邮寄中对作品(光盘)采取保护措施,组委会不为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作品损毁负责。参赛作品不予退回。
五、参赛作品不收取参赛、评审、展出等费用。
六、评审及获奖设置
(一)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遵循客观公正的评审标准,制定评审细则、评审流程及评委守则。
(二)奖项设置及奖金:
1、动画短片:
(1)一等奖(1名;奖金30000元)
(2)二等奖(2名;奖金10000元)
(3)三等奖(7名;奖金5000元)
(4)优秀奖(10名;奖金1000元)
(5)优秀指导老师6名、院校组织奖10名。(颁发证书)
2、漫画(及插画)作品:
(1)一等奖(1名;奖金8000元)
(2)二等奖(2名;奖金4000元)
(3)三等奖(5名;奖金1000元)
(4)优秀奖(10名;奖金500元)
(5)优秀指导老师6名、院校组织奖10名。(颁发证书)
(三)所有获奖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。
(四)作品版权属于原作者。组委会拥有将作品及作品相关资料用于赛事宣传品、相关出版物、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、官方网站浏览、展览、出版专辑等的权利。
七、作品截稿及揭晓
截止时间:即日起至2013年9月15日截稿,以组委会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。 2013年10月上旬,在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773-2670927 (朱小姐)
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:gkqglbic.com 邮寄地址:广西桂林国家高新区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号楼二楼桂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漓江动漫大赛组委会 朱小姐(收),信封正面请注明:“第二届漓江动漫大赛”参赛作品。 邮编:541004
九、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附件:《第二届漓江动漫大赛报名表》
中国·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动漫节组委会
2013年4月3日
主题词:文化节 第二届 动漫 大赛 通知
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印发